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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30 新闻来源:新民网报0 浏览次数:101222
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长应勇近日主持召开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上海市政务诚信建设;部署推进上海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等事项。
 
  此次制定的《上海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完善4项工作机制、推进16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5项保障措施。目标是到2020年上海成为国内政务诚信建设运行机制最有效、记录覆盖面最广、监督考核最严、社会评价最高的地区之一。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要抓好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文明进步。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建设"健康上海"和实现残疾人更高水平小康的任务,提出要建立健全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同等收入城市中处于较低水平;各类残疾人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推动上海市健康期望寿命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强化残疾预防、提升康复效能、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各级政府要重视残疾人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预防残疾的发生,建好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要下大气力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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