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30 新闻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0 浏览次数:1012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年)〉的通知》(发改财金〔2014〕2850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6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川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四川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四川省将打造建设统一的社会
信用信息平台,以实现省、市、县三级的
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根据《方案》,该平台包括企业
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
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组织机构
信用信息数据库。以个人
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例,它将记录、整合个人的
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后,依据四川省共享原则,将逐步实现四川公共
信用信息与社会各领域非涉密
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此外,它还将设计和提供多种标准数据接口,实现既与省内各部门各地区相关平台系统联接共享,又与其他省(市)、国家
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第三方应用平台等系统的对接共享。
《方案》明晰,四川要建设开通统一对外服务窗口“信用四川”网站,该网站作为省级公共
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接受外部查询和异议受理等的平台。
此外,四川也正在筹划建设中国西部区域大数据中心,旨在整合全省社会
信用信息,逐步共享交换西部其他省份的金融、交通、卫生计生等各行业领域的社会信用大数据资源。
二、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违规失信者要被警告和通报批评
除了建立个人、企业等
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务员的诚信管理也在《方案》中得到体现。
据悉,四川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该档案包含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社会举报、年度考核结果、民意评价、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
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在政府部门的
信用信息建设中,还包含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四川将按照司法公开原则,推进司法领域信息公开,实现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和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对于失信者,《方案》明确了其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根据《方案》,将培养信用职业(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新开设
信用管理专业学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资质的信评师。探索设立和发展
信用管理师,鼓励广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聘用
信用管理师。建立并规范
信用管理师的培训、发证、注册管理等工作,大力开展面向信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同时,推动创建西部征信业中心,建设好信用服务产业培育示范工程,到2017年成都城市群培育形成多家全省知名
信用服务机构,在其他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至少成立一家四川省骨干
信用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