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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29 新闻来源:安徽日报0 浏览次数:101174
日前,省商务厅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立足安徽实际,突出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对外贸易以及长三角区域商务信用合作等重点领域,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依法加强商务领域行业企业主体管理,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商务领域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为营造诚信兴商氛围提供强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内贸流通等领域信用信息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商务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管控通”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全过程信用监管全面实施,跨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商务领域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基本建立;消费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满意度显著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诚信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整治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重点加强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和成品油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信用消费业务,积极扩大即期消费,并探索以信用代替押金等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领域开展行业自律,以消费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信用信息。支持行业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对诚信市场主体进行表彰、重点推介、减免会费等行业性激励,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等行业性约束或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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