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失信现象的根源探究
发布时间:2019-12-06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199
在
招标投标中出现形形色色的违规性诚信问题有复杂的根源,但基本上都与相关人员的自身利益有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招标投标与参与各方存在复杂的利益链,特别是在商品与服务供大于求的背景下,投标人总是千方百计地想顺利中标,甚至通过各种办法干扰具有公平竞争性的
招标投标。有人为了不正当利益,挖空心思钻法规制度的空子,把诚信抛到脑后,常常以非常隐蔽的手段,实施各色各样的小动作,弄虚作假,以达到其预期的目的,这些违规和信用缺失的行为,多数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处于违法违规的边缘,查处难度大。
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这些现象的思想根源是经济利益观的错位。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多种思潮相互碰撞,出现了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价值观,把经济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利益得失的关键点往往也是考验诚信的关键时刻,
招标投标活动与参与各方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投标人中标欲望与个别招标人中存在的得利欲望并存,由此很可能形成某种隐性利益关联。纵然在法制化的
招标投标环境下,与交易相伴的商业利益和相关人员的自身利益具有强大的诱惑力,拉关系和利益输送思维仍具有潜在的影响力,这种潜意识依然在现实中发挥着某种看不见的影响,有些人企图以
招标投标正规的外衣为掩饰,暗中左右
招标投标的走向与结果,由此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弄虚作假行为,出现了许多违规性诚信缺失现象。特别是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波动中,难免承受经济衰退的阵痛,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不是从技术管理创新寻找出路,而是耍小聪明、投机取巧、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搞小动作或者充当陪标人。
此外,一些招标代理部门工作人员和评委的素质较低、原则性差也是助长
招标投标失信现象的重要根源,有些招标代理人为了多承揽业务,把诚信原则做为交易,过度地迁就招标方的不正当要求,在招标活动中带着倾向性办事,而有些评委独立性与原则性不强,存在被左右的情况。
招标方在招标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有时招标方已经内定了中标人,还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合法化和正规化,有的招标方已经完成了工程或采购行为,还要后补一个招标的文件,有的招标方部分设备已订货,还要在招标活动中补上一笔。可见,
招标投标的复杂性与利益敏感性使
招标投标行业成为失信现象的多发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