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存在的失信问题较为普遍并且危害深远
发布时间:2019-12-06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310
目前,在投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失信问题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从招标方看,有招标内容与实际需 要不完全吻合,在招标中有意增加 或减少招标货物与服务的数量,甚 至商品或服务已内定,只是需要完善
招标文件与程序等情况。还有的 招标人在招标中暗示部分货物由招 标方自主采购,但还要用招标的形 式重走过场,把自主采购的物品转 嫁到中标商供货目录中,搞移花接木式的半真半假招标。从投标方看, 有冒用其他企业的资质、使用过期 证件、借用非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资 质证书、故意缺失部分信息等情况。 例如有的陪标者为了突出预定中标人的优势,所提供的
投标文件粗制 滥造,表现出明显的应付性;还有的投标人故意在
投标文件中留下不 易发觉的错误点,或故意在投标文 件中隐去一些内容,或故意缺失一 些资料,或故意留下一些很难察觉的错误,若评标结果与其预想相符, 则保持沉默,如果评标结果不合其 意,则提出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从招标代理角度来看,招标 代理部门相关人员为了维护业务关系和更多地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会 尽最大可能满足招标委托方的要求, 甚至违背原则,迁就招标方的一些 不合法、不合理要求。从评委的角度 看,可能会受到招标代理方态度影响,在评分中出现一定的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