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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0 浏览次数:101151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措施》的通知
 
  各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网信办、公安厅、司法厅:
 
  现将《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措施》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精神,破解脱贫攻坚进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组部等13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结合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现就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提出如下措施。
 
  一、坚持目标标准。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社会保障扶贫等工作,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自治区扶贫办、发改委、农牧厅、教育厅、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厅、水利厅、人社厅)
 
  二、开展扶志教育。注重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组织贫困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等精神,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树立主体意识。建好文化大院,用好农村牧区“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移动客户端和农村牧区远程教育等平台,宣传扶贫政策、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唤起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斗志,让光荣脱贫成为百姓话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网信办、扶贫办)
 
  三、深化文化供给。推进“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旗县、边境旗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从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入手,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吸引力,培育挖掘贫困地区本土文化人才,支持组建本土文化队伍,讲好富有地方特色、反映群众自主脱贫的故事。组织文化下乡活动,加快优秀文艺作品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传播。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十进村”活动,结合乌兰牧骑创作、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新等职能,围绕励志奋斗、脱贫攻坚及乡风文明建设等主题,面向贫困农村牧区群众演出和服务。充分利用“农牧民夜校”“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活力。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配强配足贫困村宣传文化干部,保持公共文化队伍的稳定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旅厅)
 
  四、强化典型示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好村官”“脱贫致富好青年”“脱贫致富好媳妇”“脱贫致富好家庭”等系列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奋进和奉献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和斗志,帮助贫困农牧民转变思想观念,营造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对贫困群众脱贫典型、先进人物表彰宣传力度,使武汉鼎、王文彪、吴云波、白晶莹、刘金锁等全区脱贫攻坚战线涌现出来的典型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走进基层,用乡土语言、草根情怀感染更多群众,持续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树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扶贫办)
 
  五、加强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扶贫行动计划,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实战培训,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订单培训、岗前培训、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整合各类资源,针对贫困劳动力年龄特点、就业意愿、培训需求,进一步创新培训政策、内容和方式,让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治区人社厅、农牧厅、科技厅、扶贫办)
 
  六、引导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优势扶贫产业。农牧业产业项目优先向贫困旗县倾斜,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程度。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措施,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开发扶贫岗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项稳定脱贫项目。(自治区农牧厅、人社厅、扶贫办)
 
  七、避免简单发钱发物帮扶。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社会化服务,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托管服务、土地流转、产销合作、资产收益、吸纳就业等方式,把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中,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避免简单发钱发物帮扶。规范产业扶贫和光伏扶贫,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产入股形成的收益主要支持村集体开展扶贫。推广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方式,除现行政策明确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外,原则上不得无条件发放现金。(自治区农牧厅、发改委、区直机关工委、扶贫办)
 
  八、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尊重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鼓励贫困群众向村“两委”签订脱贫承诺书,明确贫困群众脱贫责任。落实贫困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引导贫困群众自己选择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验收项目,参与扶贫项目全过程。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扶贫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鼓励贫困户之间或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开展生产生活互助。开展综合信誉评定工作、对星级户给予项目、贷款等相关政策支持,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积极性。(自治区文明办、农牧厅、扶贫办)
 
  九、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农牧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选树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评选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旗县、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树立和宣传农牧民身边的道德榜样,评选表彰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身边好人。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倡导推广设立扶贫孝善基金,嘉许礼遇农村牧区的凡人善举、文明行为。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发挥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村社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扶贫办)
 
  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推动完善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与村“两委”联合组建信用评定小组,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深化“农村妇女信用行动计划”,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农牧民中广泛开展算账理财活动,并依托助农金融服务点,组织好“送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等活动。(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司法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扶贫办)
 
  十一、发挥村民治理和组织作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风尚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劳致富、自尊自强、孝老爱亲、遵纪守法等优良传统和移风易俗的内容要求充分纳入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农牧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治区民政厅、党委宣传部、公安厅、文明办)
 
  十二、加强不良行为惩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知法守法,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依法严厉惩治。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法治”建设,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盗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贫困人口,可取消其获得帮扶和社会救助资格。(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
 
  十三、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实施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着力选准贫困村发展路子,制定好脱贫计划,组织贫困群众参与脱贫项目并实现增收。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把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抓在手上。加强贫困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组织和支持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吸引各类人才到贫困村创新创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探索基层民主决策新方式,提高群众的集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将嘎查村“两委”班子和现在的驻村工作队编在一起,一起工作、一起谋划、一起推动,确保任务完成撤回后有人继续抓扶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扶贫办)
 
  十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工作,实现建制村有稳定收入来源。自治区要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划,旗县要在逐村分析研究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村党组织要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过土地参股、资金入股、集体投资、村企合作等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支农支牧资金投入所形成资产带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优先用于购买公益岗位、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贫困户帮扶及保障支出。加强对嘎查村集体经济运营、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发育和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重视扶持和保护普通农牧户利益,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厅、扶贫办)
 
  十五、创造充分的物质条件。创造消除精神贫困的物质条件,各地要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打好产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和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三场硬仗。把产业扶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开展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建立控辍保学督查督导机制,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为其终身发展提供助力。依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现有制度,实现参保缴费有补贴、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全力推进贫困户、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残疾人贫困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解决深度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自治区农牧厅、教育厅、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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