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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新闻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0 浏览次数:10111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发〔2019〕24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和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企业关切,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一)切实推进“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切实推进《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行动方案》及10个配套行动计划的落地落实,打造创新创业、政务效能、产业服务、对外开放、权利保护五大环境优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各项制度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成都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分类评价机制。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全面提高市场开放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高市场竞争开放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国资委)
 
  (四)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深化中国(成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口岸实行“7×24小时”通关服务。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提高系统自动审核放行比率,出口查验率不超过2%,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压缩1/3以上。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
 
  (五)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申报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打造中介服务超市,拓展服务范围,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建设“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末位淘汰机制。(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优化办税流程,推进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落实税收优惠,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
 
  (七)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引入社会评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企业用电、用气、给水接入便利化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开展产权保护领域和政务诚信专项督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实施提升企业信贷获得便利化水平行动计划,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持续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难度和成本,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二、精简行政审批,释放更大活力和动力
 
  (十)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国家、省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动态管理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十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网络理政办)
 
  (十二)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三)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并联验收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总用时减至90个工作日内。在全市产业功能区和自贸试验区内试点推行“区域评估”,变独立评为集中评,企业入园后即可共享评估评审结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网络理政办)
 
  (十四)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全市产业功能区推进“先承诺后审批”管理模式,推进“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五)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网理政,实现全市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率达95%以上,群众诉求解决率超过85%,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深入推进“仅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进“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分类分层探索服务审批事项“全域通办”,实现市、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
 
  (十六)全面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压减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时间。推行“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多点布局、全城通办”,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实现当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十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及时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材料共享复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实行“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激励创业创新,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十九)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优化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评审管理、经费使用等办法,落实国家、省、市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规定,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科技人员减负行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十)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进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建设。持续推动在蓉高校院校与区(市)县利用校院内及周边土地、楼宇等资源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扩大科技企业创新券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二十一)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创业生态。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的产权关系,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业。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十二)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完善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对目录内创新产品采购人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支持,加大在成都平原经济区的推广示范力度。探索建立新经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广应用容错机制,开展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牵头单位:市新经济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网络理政办、市公资交易中心)
 
  (二十三)着力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就业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十四)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逐步承接和下放行业职称评审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二十五)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二十六)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二十七)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首证通”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全市“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推广“首证通”新模式,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网络理政办)
 
  (二十八)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压减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九)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减办理时间。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探索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十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大数据监管平台,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全面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新经济委、市网络理政办)
 
  (三十二)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梳理形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利用大数据支撑各区(市)县各部门(单位)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逐步推动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五、改善社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三十三)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推广自贸试验区优化政务服务试点经验。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提升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
 
  (三十四)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
 
  (三十五)简化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年底前,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十六)调动市场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制定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扩大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在边远地区的覆盖面。制定涉外个人金融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意见,优化本外币兑换、外卡支付等涉外金融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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