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
受理热线:4000-833-315(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

法律法规 首页 法律法规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新闻来源:国家铁路局0 浏览次数:101146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铁综工程监函 〔2019〕314 号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监中心:
 
  为扎实做好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铁路工程重特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做好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政治站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重大政治责任和现实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铁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督促参建各方扎实做好铁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将扎实做好铁路工程监管工作同主题教育有机结合,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铁路工程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强化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铁路工程建设特点,总结铁路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细化工程监管措施。一是加强对不良地质隧道开挖及洞口边仰坡、 桥梁岸坡、 路堑边坡、深基坑和水上栈桥等易受恶劣天气尤其是雨水影响工点的汛期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预警预防工作。二是加强对今年计划开通项目的监督检查,运架梁工程和起重吊装作业重点检查运梁、架梁、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管理、登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铺轨工程重点检查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程列车调度管理、施工安全防护等工作。三是加强对大型机械、大型脚手架、模板支架及支撑体系等施工设施基础和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以及施工设施验收情况等。四是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爆破作业所需资质(资格)等级的爆破作业单位(人员)从事相关作业,严禁无资质(资格)从事爆破作业。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施工场地和生活驻地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山区铁路建设项目,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施工和作业人员安全。
 
  三、督促参建单位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铁路工程各参建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单位要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控体系有效运转,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人员、机构等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齐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 促参建单位做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清晰,不留安全管理空白;尤其是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隐患辨识、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应急防范处置能力。要督促和指导参建单位加强与工程所在地的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沟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做好风险防控。
 
  四、切实提高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效
 
  各单位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辖区雨情、汛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预警。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应急和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联合开展施工安全、特种设备等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管成效。要运用行政处罚、行政约谈、失信行为认定记录等多种手段,依法对铁路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对事故频发、安全管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加重处罚。各单位要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处置,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影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落实铁路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促进铁路工程建设平稳有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国家铁路局
 
  2019年8月7日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系本站从互联网搜集整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施工承发包监管工作的通知

欢迎来到全国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 代理登陆

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周小川:关于信用评级的若干问题及展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致函感谢 政信研究院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系本站从互联网搜集整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施工承发包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