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黑名单:海南隆嘉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29 新闻来源:最高法0 浏览次数:101493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5)龙执字第01811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海南隆嘉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陈永寿
执行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海南
执行依据文号:(2015)龙行审字第7号行政裁定书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于2014年3月22日对被申请人海南隆嘉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海口地税社保限缴[2014]0007号《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即应补缴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合计338720.21元),准予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6/01/20
立案时间:2015/07/16
已履行部分:— —
未履行部分:— —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