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
受理热线:4000-833-315(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

失信企业曝光 首页 失信企业曝光

失信企业黑名单: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27 新闻来源:最高法0 浏览次数:101448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8)皖0403执81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7)皖0403民初35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05/19
立案时间:2018/01/08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6)皖0403执1014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403民初2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前向原告淮南市一方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11.3万元。案件受理费2631元,依法减半收取1315.50元,由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6/07/26
立案时间:2016/07/12
已履行部分:— —
未履行部分:— —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7)皖0403执1621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7)皖0403民初307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07/22
立案时间:2017/08/16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7)皖0403执恢124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403民初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前支付原告吴小姣材料款184504元,利息从2016年1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07/20
立案时间:2017/06/28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6)皖0403执692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5)田民一初字第046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解除原告张永生与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张永生购房款302179元,支付违约金3021.79元,合计305200.79元;三、驳回原告张永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6元,依法减半收取3193元,由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143元,由原告宫慧负担50元,诉讼保全费2215元,由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6/05/25
立案时间:2016/04/28
已履行部分:— —
未履行部分:— —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7)皖0403执350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403民初51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自愿偿还淮南市光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房款303626元,利息30000元,共计333626元。该款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16年11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余款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未按期偿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二、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5854元,依法减半收取2927元,由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07/20
立案时间:2017/01/19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9)皖0403执137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8)皖0403民初45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涉案房屋(位于田家庵区洞山东路北侧翰林锦城B2幢房号2401)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底之前交付原告张明明,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9日之前给付原告张明明违约金80000元。二、如果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违约金80000元的给付义务,原告张明明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该笔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04/22
立案时间:2019/01/11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9/04/22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8)皖0403执1400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8)皖0403民初144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号之前将位于本市翰林锦城B9号楼3301室、B3号楼1503室、B3号楼1504室、B3号楼1505室、B3号楼1509室共5套房屋交付给原告苗忠友。二、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7号之前支付原告苗忠友逾期交房违约金10万元。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11/20
立案时间:2018/07/11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1/21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7)皖0403执1608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7)皖0403民初4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陈巧云与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同意解除双方于2014年10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购房款140000元;三、双方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01/26
立案时间:2017/08/14
已履行部分:暂无
未履行部分:暂无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案号:(2016)皖0403执283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姚保君
执行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403民初字第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淮南市智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前支付原告吴小姣材料款184504元,利息从2016年1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7/02/21
立案时间:2016/02/24
已履行部分:— —
未履行部分:— —
最新更新日期:2018/10/10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系本站从互联网搜集整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失信企业黑名单:江阴同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下一篇:失信企业黑名单:桂林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

欢迎来到全国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 代理登陆

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周小川:关于信用评级的若干问题及展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致函感谢 政信研究院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系本站从互联网搜集整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失信企业黑名单:江阴同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下一篇:失信企业黑名单:桂林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