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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信用预警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6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252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版权声明 
   为促进全球范围的信用标准化和国际间的交流,共创和谐社会,我们已将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所有标准及相关资料在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网上公开,各国政府、社会团体、信用机构、信用从业人员和企业、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培训、自用,也可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内部信用评价使用、社会信用评价使用。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中央秘书处 
 
 
信息来源: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网  
来源时间:2004年03月05日
标题内容:建材装修企业星级信用认证标准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
                                      信用预警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快速、规范地传播信用信息,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依据国际通行的法律原则与惯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信用预警信息是由组织与个人遵循诚信的原则,自主公布的投诉性、警示性信息。它不需有315条款的约定。 
第三条 信用预警信息的管理遵循诚信、自由、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为社会积极创建信用预警信息的发布平台,发布、传播、异议、删除信用预警信息,适用本标准。
第二章 信用预警信息的发布
第五条 组织与个人可以自由发布信用预警信息,但应遵守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实名原则。发布者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姓名与别人重复的,用姓名加数字的方式区分,但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并不公开发布者的名称。
二、具有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但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并不公开发布者的联系方式。
三、诚信原则,发布者必须诚实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捏造事实。
四、不得含有污蔑性语言。
五、不得含有违法的语言。 
六、独立承担责任;
七、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不得以某单位或单位简称代替被投诉对象全称。 
八、书写条理清楚,失信事实明确,书写一般应符合以下格式:
1、标题为关于对**(失信人名称)**行为(失信行为名称)的信用预警;
2、内容中应显著的标明:失信单位、 失信事实、 社会建议、告诫失信人、诚信承诺条款。
         为促使失信人改正失信行为,信用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者可以自行或委托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授权的E-315:9000国际信用机构通知被投诉人。
第六条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不对信用预警信息进行实质或形式审查,但事后如发现信用预警信息显而易见的违反本标准第五条之要求的,将立即予以删除。
第三章 信用预警信息的可信度
第七条 阅读信用预警信息,应注意其可信度;传播信用预警信息,应注明其可信度。
第八条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按发布人的信用级别确定信用预警信息的可信度,并明确注明,分类标准如下:
一、信用机构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可信级别;
二、信用认证单位、信用评级单位、信用级别在B级以上(含B级)的个人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较可信级别;
三、上述二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可信或较可信级别。
第四章 信用预警信息的删除
第九条 认为信用预警信息失实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可与发布人联系,要求其删除;不知道发布人联系方式的,也可以按照本标准第十条的规定,要求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删除该信息。
第十条 要求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删除信用预警信息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签订的一份附带315条款《删除信用预警信息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人)遵守诚信原则要求删除***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页面位置:),保证该信用预警信息是失实的,并承诺如果上述保证不真实,愿意按《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和《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永久曝光标准》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二、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单位和经办人的公章与签名、复制时间,并注明“与原件复印无误”和“仅用于E-315:9000信用预警信息删除”的字样;申请人为个人的,按上述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 要求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删除信用预警信息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单位将第十条所述材料邮寄给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或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在所在国的联络机构;
第二步,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收到后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删除。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只接受邮寄的申请资料,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删除申请。 
第五章 信用预警信息的异议
第十二条 被投诉人不愿申请删除信用预警信息的,可以按本标准第五条规定的原则和条件,在原信用预警信息页面,自由发布信用预警信息的异议信息。
第六章 失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发布者违反诚信原则发布信用预警信息的,按《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和《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永久曝光标准》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第十四条 要求删除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诚信原则的,按《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和《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永久曝光标准》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第十五条 对信用预警信息发布异议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诚信原则的,按《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和《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永久曝光标准》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标准涉及术语的定义见《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
第十八条 本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标准的修订,并使用本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十九条 本标准由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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