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过程中常见评标方法之其他评标方法
发布时间:2019-12-06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264
(1)性价比评标办法:是一种特殊的综合评标办法。
财政部18号令规定: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于大批量简单货物的招标。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比较简单明确。招标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3)按照标底确定中标的办法:早年常用的
招标投标办法。招标人请人仔细测算工程的合理总费用,作为“标底”,严格保密;在开标唱标后,宣布标底,并且由最接近标底者中标的办法。此种方法现在已经很少使用。
(4)双信封评标办法:工程
招标投标时使用的一种办法。投标人同时提交技术和商务报价两个信封;先打开技术方面的信封,进行分析,比较。对于符合要求者,再打开报价的信封,最低报价者中标。
(5)两阶段招标评标办法:对于大型复杂成套设备或者工程采用。在买方(招标人)对于技术方面不熟悉,心中无底时采用。第一步,先招标“技术方案”(不涉及价格);对于符合要求者,再在第二步,进行带有商务报价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