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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企业信用证书颁发机构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发布时间:2019-11-17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285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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